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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优秀辅导员(班导师)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年12月27日  点击:[]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进一步增强全校本科生辅导员(班导师)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表彰辅导员(班导师)中的先进典型,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生优秀辅导员(班导师)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校各单位在编在岗本科生辅导员、班导师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辅导员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师德高尚,坚持立德树人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,学生满意度高。

2.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恪守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育人为本、终身学习、为人师表的辅导员职业守则;围绕学生、关照学生、服务学生,把握学生成长规律,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、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文化素养;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、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3.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、党团和班级建设、学风建设、学生日常事务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、校园危机事件应对、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积极有效促进学生成长发展。优秀辅导员分为教育型、指导型和服务型,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参评其中一种类型的优秀辅导员。

4.优秀辅导员(教育型),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(1)个人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、先进经验,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,相关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;

(2)个人、个人所负责班级或指导的学生组织(团队),当年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,或在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比赛中获奖;

(3)个人以主持人的身份获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,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。

5.优秀辅导员(指导型),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(1)常态化开展学业辅导工作,学生参与率高,辅导效果好;

(2)个人所负责班级2024年获评“优良学风标兵班”;

(3)个人所负责班级学生的国家英语四、六级考试通过率高、期末考试课程未通过率低、学业警示劝导率低、学生无考试违纪现象。

6.优秀辅导员(服务型),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(1)个人负责本学院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突出,无火灾、刑事案件及其他安全事故等;安全文明寝室合格率高、深入学生寝室走访比率高;

(2)个人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突出,相关工作材料完备,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效果好;本学院无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;连续担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满1年以上;

(3)扎实开展与所负责班级学生的谈心谈话工作,实现全覆盖,成效显著;经常主动开展家访工作,入户家访比例高。

7.申报人员应为2024年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优秀的辅导员、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、经所在部门推荐的其他辅导员。

(二)优秀班导师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师德高尚,坚持立德树人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累计从事班导师工作1年以上,学生满意度高。

2.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,筑牢学生思想根基;大力加强学风建设,班级学风浓厚、学生学习成绩好;深入贯彻落实“三深入一谈心”(即深入寝室、班级、课堂和与学生谈心谈话),和谐班级建设效果好。

3.所负责的班集体学生思想积极向上、成绩优良、无违法违纪现象,一年来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。

4.辅导员不参与优秀班导师评选。

三、评选表彰名额

(一)优秀辅导员

拟评选表彰15人左右,专职辅导员不低于受表彰总人数的4/5。优秀辅导员(教育型)、优秀辅导员(指导型)、优秀辅导员(服务型)评选比例分别不高于表彰总人数的1/3。

(二)优秀班导师

拟评选表彰18人左右,每个学院推荐1人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部门推荐

符合条件的辅导员、班导师向所在单位申报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认真审核,确定推荐对象,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。

(二)资格审查

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。

(三)专家评审

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。

(四)结果公示

评选结果经党委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后,在校内公示3天。

(五)表彰宣传

印发表彰文件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,适时召开表彰大会,并通过校园网络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将优秀辅导员(班导师)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于2025年1月3日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。阜新校区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中华路校园学生处207室,电子版发至lgdxscjyk@163.com。葫芦岛校区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402-1室,电子版发至hldxqxscjyk@163.com。联系人及电话:丁丁(阜新校区,61376)、张晶(葫芦岛校区,64254)。



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

2024年1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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