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全校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工作体系、制度、政策的制定。
2.负责全校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工作队伍建设。
3.负责全校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。
4.负责全校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课程体系建设。
5.负责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理论研究工作。
6.负责宣传和普及大健康概念,进行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培训。
7.组织开展心理咨询、心理测评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。
8.指导各学院开展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工作。
9.指导教职工生开展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活动。
10.协调校内外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交流与合作。
11.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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